原标题:保定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易县梁格庄镇北岭东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三军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1年,王三军受梁格庄镇政府委托管理北岭东村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互助协会成员名义,先后7次挪用扶贫资金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共涉及资金20万元。王三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20万元已追缴。
2.唐县川里镇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忠、村委会原副主任李国圈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下庄村实施扶贫养羊项目,闫忠利用职务之便,将扶贫资金28.5万元借给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李国圈用于肉羊养殖,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从中赚取借款利息4万余元。闫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国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涞源县金家井乡张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玉忠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张家庄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王玉忠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村民张某等6户危房改造资金2.2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王玉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