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知行合一 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正衣镜和指南针,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纪律检查机关强化自我监督。”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宇红在学习时表示。
区纪委区监委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后,迅速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学以致用,将《规则》的要求转化为自身行动。
多措并举,学深悟透。区纪委区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对《规则》逐条学习,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行对比学习,对修改的条款重点解读,全面领会《规则》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在区纪委区监委网站上刊登《规则》全文,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下发《规则》单行本,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推送知识链接,并将其纳入纪律一小时学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积极响应,形成热潮。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利用周一组务会,组织全体组员原原本本地学习《规则》全文,强调要深入学习,融会贯通,运用规则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十三陵镇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强调要严格按照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开展专题学习,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小组会、驻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纪检监察组通过交流研讨会,分别组织了学习。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规则》的理解。
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规则》的具体规定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坚持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以“严”和“实”的作风,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文/崔怡平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