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01-24
四风违规中央八项规定

原标题: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氛围,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原西安市地税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徐林章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徐林章在任榆林市地税局局长期间,因私乘坐飞机往返西安、榆林两地12次,违规报销机票费用共计2.23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徐林章违规使用超标准车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在已参加车改并领取车补的情况下,徐林章固定使用该局一辆公务用车。2018年12月,徐林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2。延安市甘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存财异地分批操办子女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0月7日,王存财在黄陵县某宾馆为其子操办婚礼,设宴21桌,违规收受礼金3.75万元。10月9日,王存财又以其子婚礼为由,在延安某酒店再次设宴3桌,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王存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3。榆林市神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增光组织违规接待问题。2017年10月,张增光在接待该市某督查组期间,安排在工作日午餐饮酒,超出规定两倍多的人员陪餐吃喝。2018年7月,张增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追究。

4。宝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郝晋升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在已兑现市级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的情况下,经郝晋升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以高新区目标责任考核为名,依据自行制定的标准,对管委会机关干部进行奖励,2015年度发放300.7万元,2016年度发放453.4万元,2017年度发放555.5万元。2018年12月,郝晋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5。咸阳市兴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武建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2月,武建和收受某企业负责人所送价值1.06万元三星手机一部。2018年6月,武建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手机被折款收缴。

6。安康市汉阴县住建局正科级干部夏丕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6年,夏丕记任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违规审批同意给分管的县污水处理厂兼职干部发放工资和加班补助,共计3.28万元,本人违规领取5600元。2018年8月,夏丕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汉中市勉县阜川镇镇长夏利兵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8月,夏利兵休假期间,接受辖区某项目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邀请,携其家人赴丽江、大理、昆明、重庆等地旅游8天,该企业支付相关费用1.96万元。2017年中秋节前,夏利兵收受该公司所送白酒一箱,价值2200元。2018年7月,夏利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上述7起问题,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全省上下坚定不移纠“四风”、改作风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置中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思想自觉,严守纪律底线。

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集中爆发,要形成合力,将这个重要节点变为作风建设“加油站”。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把纠“四风”、改作风的任务要求抓到位、抓到底。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典型问题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大家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纠正“四风”之外的观众,清廉过节,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强化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关注“四风”老问题、新表现,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于问责,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按照省纪委紧盯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安排,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纠,半步不让、一寸不退,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无视纪律和规矩、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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