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动计划》从六方面阐述主要任务和措施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冲刺
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
提出三个指标六方面措施
今年1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发布标志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为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方向指引和实现路径。
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介绍,《行动计划》提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上海基本确立以人民币产品为主导、具有较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辐射能力的全球性金融市场地位,基本形成公平法治、创新高效、透明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迈入全球金融中心前列”。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预期性指标:一是金融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规模显著扩大,国际债券规模显著增加,上海金融市场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上海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显著扩大。二是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安排更加完善。三是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上海金融人才结构明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高。
围绕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行动计划》从六个方面阐述了2018—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二是完善金融市场功能,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三是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四是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五是扩大金融开放合作,提升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六是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郑杨表示,上海市将切实做好《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从扩大开放、深化创新、集聚资源、市场建设、防控风险“五个维度”持续发力,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努力为《行动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近期,上海将召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会议,全面部署《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在金融创新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基本建成的目标顺利实现。
积极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
相关部门负责人还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最新落实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金鹏辉表示,增设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主要特点是“新”,另外就是特殊的经济功能性,它将是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中国人民银行过去作出了类似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探索,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一些方案,相信会有新的突破。
谈及各方关心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郑杨称,相关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近期会对一些规则征求意见。上海将主动参与、全力配合证监会、上交所推动科创板和注册制落地,并已形成了协调机制和配套方案,接下来一要营造良好的配套环境,全力配合做好相关方案和制度建立、系统开发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工作;二要培育、筛选后备企业,上海已经组成了联合调研组,聚焦关键产业领域,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集中走访,采取一企一策,提高上市效率;三要强化地方服务保障,对标科创板企业标准,做好企业上市前后的服务保障。
在长三角金融合作方面,郑杨透露,目前长三角对金融风险的监测以及联手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有了很好的协调合作机制,能够率先做好联防联控。下一步将争取在长三角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率先实现一体化。金鹏辉介绍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目前初步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20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统计信息和经验的共享、共同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及建立一些合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