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湖:新年1号通报 直击“微腐败” 绷紧“廉政弦”
“独山港镇全公亭社区居委会原委员、原报账员盛某某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给社区各项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新仓镇秦沙村村民委委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张勤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款等公款用于营利活动……”近日,平湖市纪委监委下发2019年第1号通报,严肃曝光了平湖2018年查处的5起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关于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平纪办通报第1号)
“通报中的5起典型案件生,暴露出我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尤其在村级‘三资’管理、开展基层服务、抓好制度执行等方面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平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年伊始通报一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就是要释放强烈的从严信号,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社区干部提个醒,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新的一年里始终绷紧法纪这根弦。
平湖市独山港镇在村社区干部谈心式纪律教育活动中,组织村社区干部集体学习《通报》
通报一经发出,全市各镇街道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一方面组织相关村社区干部开展学习;另一方面,对典型案例中暴露出来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是否存在账外资金”“有无违规现金往来”等问题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制度漏洞,逐一采取防控措施。
“通报发出后,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上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平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责人表示,接下来,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保障村社区权力规范运行。(嘉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