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爪女”转战北京地铁,人类无法阻挡凤爪女了?
还记得上海“凤爪女”吗?
2016年1 月,上海地铁2号线车厢内,一女子边吃泡椒凤爪,边将残渣吐在地上,引起周边乘客不满后她还舌战群雄,极力替自己辩护。有人将视频上传网络,凤爪女就此成为2016年“第一个网红”。
可能是嫌自己红得还不够,1个月之后,“凤爪女”再次在上海地铁车厢内进食,这次的道具换成了麻辣烫。凭着一个月内“梅开二度”,此女怒刷两波流量,巩固了自己的网红地位。
度过了安静的2017、2018年之后,“凤爪女”似乎真的要沉寂下去。但一颗骚动的心是不可能安于现状的。两年之后,在2019年初,她再次“奉献”了新一轮“表演”——
有网友爆料称,1月20日,北京地铁13号线上一名女子在座位上吃萨其马,将食品残渣掉落一地,被人制止后还溜到别的车厢。图片被发到网上,网友发现,该女子是曾于2016年在上海地铁内吃凤爪将碎骨扔一地的“凤爪女”。
▲网友爆料图。
已故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有个金句,叫“烟熏的太岁,火燎的金刚”,形容一个人勇猛无匹、持之以恒。这句话用在“凤爪女”身上也再合适不过——一个人在不同城市的地铁上巡回作妖,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在地铁撒落一地食品残渣,这无疑有碍观瞻,也涉嫌违反相关的地铁管理条例。“凤爪女”的行为,是典型的没有规则意识。但这也是无需强调的常识。现在最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同样的行为可以在一个人身上连演三次?
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可她这都已经第三次湿鞋了。
对这件事,不敢断言“一定”有猫腻,但可能真的有“蹊跷”。如果说,“凤爪女”第一次被抓到吃凤爪、丢凤爪只是偶然的话,第二次吃麻辣烫也可以认为是巧合,那相同的剧情发生第三次,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炒作了。
复盘“凤爪女”的三次作妖事件,可以看到其“劣迹”曝光遵循着相同的路径:每一次凤爪女在地铁上吃东西、扔东西,都有人拍照、录视频;拍完照、录完视频后还都有人上传网络或向媒体投稿,而且都成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吗?
▲该女子曾经在上海地铁内吃凤爪,将碎骨扔一地,被网友戏称“上海凤爪女”。
固然应当承认,有正义感的网友不会放弃舆论监督的机会,而网友也是有审丑倾向的,社交媒体时代,一个劣迹更是容易引发审丑狂欢。
由于集合了大城市(上海/北京)、地铁、时尚女、吃零食等元素,“凤爪女”的故事确实自带传播嗨点,但事件每一次都能如精密设置过一般精准发酵,真实性就有待考证。
“凤爪女”成为“网红”之后四处走穴捞好处,也为“炒作”的动机提供了某种解释。
2016年,“凤爪女”事件之后,有媒体爆料,该女子现身某公司年会,身价不降反增(此女为小提琴演奏者),涨近五万元,预约档期更是排到了2017年后。
是不是因为尝到了出名的甜头,她才继续导演相同的戏码,以提升身价?在投机者无处不在的“网红圈”,这样的猜测并非毫无道理。
当然,猜测终归只是猜测,也不排除,“凤爪女”就是有一种谜一样的恶趣味,喜欢在地铁“搞事情”。如果事实如此,我们也只能说,此女病得不轻。
而如果是炒作的话,这就是一种更加没有底线的行为——以低劣的表演挑战公序良俗,撩拨公众神经,这浪费了公众的注意力资源,也破坏了有序的公共生活,尤其不能被容忍。
或许,唯一能阻止这种行为的,就是让道德谴责与依规惩罚并行,通过道德和规则重压扭转“审丑螺旋”——各地在地铁安全条例里增设强制禁食的内容,明确罚则与执法单位,查一次罚一次,而且要重罚,直到罚到她“肉痛”,不敢继续在地铁里“兴风作浪”。
□ 王言虎(媒体人)
编辑王言虎 实习生 李文隽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