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川市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起
2018年银川市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为抓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重拳整治“两超三违”突出问题,全市共自查问题18961个,处理2582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问责301人。
全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两个维护”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党员干部11人。全力以赴办理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九批448件信访件,办结率达到96.65%。加强对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三大攻坚战”、自治区“三大战略”、银川都市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问责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108人。
2018年,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市级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细化任务,包“干”到人。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推行“两个责任”纪实制度,深化“双查双述双报告”机制,年初,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和县(市)区纪委书记就上年度“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述职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年中,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年底,协调组成6个督查组,由市委常委分别带队,严格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先后提醒谈话分管副市长6人次,约谈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纪检监察负责人26人次。全年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起,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1人。
特别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72件,党纪政务处分925人;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起诉16人,判决8人。银川市纪委监委在2018年度自治区执纪监督监察互查互评中得分位居全区第一。永宁、灵武、贺兰、金凤等4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排名全区县(市)区前列。此外,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347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26人次,占处置总人数的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