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无证买卖香烟1000余万元被起诉
正义网三明1月21日电(通讯员郑世贤 陈联)在未取得专卖销售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向他人大量收购香烟进行转卖,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陈某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陈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尤溪县邱某某、潘某某等人经营的烟草专卖零售店大量收购牡丹、利群、芙蓉王等品牌香烟,转运到南平进行售卖,并从每条香烟抽取1元至10元不等的利润。陈某某非法买卖香烟的总价值为1000余万元,并获利10余万元。
2017年8月18日,尤溪县公安局在检查站将陈某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小车上查获利群、牡丹、芙蓉王等品牌香烟207条。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买卖香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