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为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桂林市委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巡察整改“高标准模式”,把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报告三反馈”,突出整改政治高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形成《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联系单位的分管市领导等三个层面进行反馈, 确保党委情况明、分管领导责任清,有力推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体政治生态的精准把握。2018年,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巡察情况作出批示,常务副市长主动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进一步明确被巡单位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整改标准,全方位传导压力,有力推动问题解决。
“清单式”督查,提高整改精准度。聚焦中心工作,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督查督查清单。整合纪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多方力量,组建6个专项督查组,采取谈话了解,查阅自查报告、工作台账,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清单对全市17个县区以及24个市直单位开展整改督查。通过“面对面”点问题,“点对点”现场指导,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不遗漏、责任不落空。
“双向通报”机制,推动整改落实深度。根据全市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综合报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发出整改通报。对整改不到位、整改质量不高的,责成立即再整改;整改迟缓、敷衍整改的,提出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完成。2018年,通过整改督查,发现问题231个,发出整改通报26份,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整改质效。(桂林市委巡察办彭树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