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新规迎“解绑”: 合约展期可超3年 借新还违约无质押率上限

日期:01-21
违约合约质押率

原标题:股票质押新规迎“解绑”: 合约展期可超3年 借新还违约无质押率上限

本报记者谭楚丹深圳报道

股票质押新规在运行一年后出现“松动”迹象,资金链紧张的大股东们终于松了口气。

1月1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主要两个方面,第一股东质押回购违约,当确需延期,如果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可延期超过3年;第二新增质押的融资用途如果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允许不适用股票质押新规中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等限制。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层此举有利于缓解大股东资金流周转难题,为民营企业提供适当宽松的融资环境;进一步而言,这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举措。

监管“松绑”支持纾困

1月18日,沪深交易所公告《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主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的要求,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该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受益的则是出现违约问题的上市公司股东群体。

根据交易所介绍,《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优化违约合约展期安排,明确融入方违约且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时,若累计回购期限已满或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以存量延期方式缓解融入方还款压力。

二是明确旨在解决合约违约而新增交易的特别安排,对于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可不适用现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办法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资管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涉及业绩承诺股票质押回购限制及质押率上限等条款,以新增交易方式缓解融入方流动性压力。

同时,《通知》对券商提出要求。如果股票质押回购出现上述两种情形,券商应当审慎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同时券商要持续做好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券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通过合约延期、股权或债权受让、新增融资等方式,积极参与纾解优质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压力。

对此,深圳一家券商股票质押人士表示这是好事,“改革力度很大”。他解释,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日子很苦,股票质押是非常重要的融资渠道,“之前监管收得太紧,股东难以借新还旧,资金链绷得太紧,陆续爆出债券违约、质押违约情况。当时我们判断,如果政策方面没有松动,信用危机事件还会继续蔓延。”

上海一名券商股票质押人士认为,监管层及时调整规则,为民营企业提供宽松环境,解决融资难题。

二级市场违约处置仅114亿

监管层解绑相关规则,体现出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的决心;对于股票质押风险规模,市场一直以来密切关注,1月18日深交所全面剖析质押风险点。数据显示,尽管跌破平仓线规模不小,但真正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违约处置的规模占比才3.8%。

根据深交所综合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度股票质押回购风险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质押股票总市值为20010亿元,占两市股票总市值的4.6%。

违约风险集中在制造业、中小市值的少数公司,但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有限。《报告》指出,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比例超过80%的公司有595家,其中368家属于制造业,523家的市值低于100亿元,数量占比分别为61.9%、87.9%。这些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较高。

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规模,深交所综合研究院也在此次公布,两市低于合约规定履约保障比例的质押市值为2990亿元,占质押总市值的14.9%。

尽管低于合约规定履约保障比例的质押市值较高,但去除协商展期、补充质物、限售冻结的合约后,出资方向沪深交易所实际申报的违约合约所覆盖的质押市值较低。根据《报告》统计,2018年出资方申报的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约合约仅有179笔,涉及82家上市公司,合计违约金额482亿元。

进一步来看,在申报质押违约中,通过二级市场处置方式的更少,也就是说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报告》表示,2018年以来,两市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处置合计金额114亿元,日均卖出0.5亿元,约占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的万分之一。《报告》称,较低的成交额占比说明二级市场卖出处置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显著影响,从监控情况看,也未发现因二级市场处置导致股票价格异动情况,尚未发生上市公司控制权因此变更的实例。

谈及质押风险形成原因,《报告》认为,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股东持股高比例质押、出资方风控调整不及时等因素助推而成。

由于股票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相当数量的股票质押回购合约跌破约定的履约保障比例,股东补充担保不及时或未及时购回产生违约。2018年违约处置的金额较2017年增加105亿元。第二是部分出资方在质押股票流动性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加强风控。

第三,部分股东尤其是一些民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缺乏其他的融资途径,不得不将持股高比例质押实现融资。对于这些股东,股价下跌时可能缺乏足够的补充质押或筹措资金还款的能力,容易发生股票质押违约。2018年以来申报违约处置所涉及的82家公司中82.9%为民营企业,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比例超过80%的公司有70家,占比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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