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披露4起原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详情

日期:01-18
刘强职务犯罪案

原标题:北京法院披露4起原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详情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寇昉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谈到,去年,北京法院审理了4起原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

寇昉报告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披露了这4起原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详情。

张少春原任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少春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5年至2018年,张少春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万余元。

张化为原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化为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至2014年,张化为利用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房产销售、职务提拔、案件调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字画、金条、玉石、珠宝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84万余元。

莫建成原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莫建成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办理贷款、承揽项目、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刘强原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强受贿、破坏选举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强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3万余元。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利用担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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