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两会|2018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全市法官人均结案41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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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超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187件,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去年受理各类案件219187件
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187件,办结195808件,同比分别上升19.88%和22.26%,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974件,办结20898件,同比分别上升2.76%和5.47%。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13.1件,同比上升23.29%,排名全省前列。
2018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6729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96.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06%和3.68%。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共办结各类涉企经济纠纷案件56400件,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办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769件。
2018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96件,行政非诉案件6066件,同比分别增长5.8%和54%。全年共有151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出庭率居全省前列。
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自2016年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5969件,执结197661件,年均分别增长22.99%和25.16%。2018年,全市法院还在收案增长20.02%的情况下,达成了存案同比减9.94%的目标任务,目前正在接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
三年来,全市法院利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共发送财产查询请求302万条,冻结资金2802.76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39.32万条,车辆19.61万辆。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加快案款发放,共清理发放执行案款11.15亿元。网络司法拍卖实现全覆盖,共组织网拍8188次,成交金额104.34亿元,成交率94.65%,溢价率68.5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14亿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超作工作报告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全市法院落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
去年,市中院出台《关于特定案件送达前报院领导备案的规定》等文件10份,落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敏感、抗诉、死刑等特定案件,加强备案监督,全年共备案1316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严格审限管理,加大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全年存案同比减少1063件,降幅47.97%。
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出台了《关于院庭领导等入额法官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实现院庭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共承办案件58541件,同比增长20.98%,占结案总数的29.9%。
在司法公开和为民实践上,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40场208人次,向代表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和意见建议8件;进一步完善了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办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28491件。
三个基层法院分别打造出了各自的司法服务品牌:第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第二法院家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第三法院参与最高法院“决胜执行难之南粤执行风暴”全媒体全国性网络直播,吸引1500多万网友围观。
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党建引领,狠抓司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大局,主动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二是提升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是在司法为民上推新举措,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突出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提升改革的整体效能;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记者 王子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