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经济普查 夯实发展基础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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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搞好经济普查 夯实发展基础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盘点重大国情国力,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法定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当不折不扣抓好贯彻,对标对表依法实施,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一、提高站位,增强依法普查的坚定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全面“体检”我市近五年来经济发展情况,对于摸清经济家底,找准历史方位,把住阶段特征,更加务实有效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意义重大。

坚持依法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重庆发展,十分关心重庆工作,对重庆提出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我们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全方位掌握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据此研判发展走势、作出科学决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坚持依法普查,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统工作,修订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统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依法开展普查作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实践,既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回归到健康运行的轨道。

坚持依法普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各类经济主体迅猛增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跨界、融合、混营等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经济活动不断涌现,各种经济结构、经济形态日益复杂。“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已日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基于统计的管理”正加快向经济社会发展各层面深度渗透。面对这些新形势新要求,亟需通过依法全面普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基础数据库,以此促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加快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

二、抓住关键,精准把握依法普查的重点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行普查职责,将依法办事的理念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功能,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是切实履行普查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依照新修改的经济普查条例落实普查范围、普查方法、普查机构职责及工作流程。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职责,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影响普查的行为。特别是普查人员要时刻绷紧保密之弦,严格保守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依法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将压力有效传导到街镇、社区。各区县要守土有责,全面摸清本辖区内的普查对象,督促其积极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严格按照统一步调推进有关工作。普查工作人人有责,各类市场主体也要严格依法配合开展普查工作。

二是加大普查普法宣传力度。统筹用好传统媒介与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交视讯、地铁传媒等多样化宣传载体,突出宣传普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普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打造普查宣传矩阵,确保宣传到位、普及到位,为普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引导普查对象主动配合,特别要做好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的思想工作,切实打消他们的顾虑,引导其主动提供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也不能将普查到的数据用作行政处罚等管理的依据。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规范各类普查活动。随机抽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加大普查执法检查,统筹使用约谈、通报、曝光、问责等手段,督促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确保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妨碍普查工作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各类市场主体,严格依法处罚。借助依法严肃处理,让依法依规成为普查工作的高压线,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普查条例的权威。

三、健全依法普查工作机制,牢牢守住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必须围绕提高数据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健全依法普查的工作机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实施细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要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采用联网直报、移动终端设备采集等数据处理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过程控制,及时对普查数据进行在线检查、审核和验收,完善普查进度监测、普查数据定期分析等机制,实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追溯处理,尽量规避系统性误差。

要建立数据验证和评估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开展普查工作,将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进行匹配性分析,辅助评估普查结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运用历史数据比较、横向数据比较、相关性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对综合数据进行准确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要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主体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对瞒报、不按时登记等的主体,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依法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信用状况实现互认,并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书写新时代经济普查工作的新篇章,开创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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