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立法,让地方立法条款“少而精”

日期:01-17
切口立法立法权

原标题:“小切口”立法,让地方立法条款“少而精”

▲资料图。

北京“两会”进行中。1月1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时,探索“小切口”立法,不再分章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小切口”立法的提法,引发社会关注。

1979年国家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国地方立法已走过40年历程。40多年来,地方立法权逐步扩大、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目前,有立法权的地方已达354个,包括31个省区市、289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和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

截至去年年底,各地方立法主体已制定了12000多部地方性法规。但随着地方立法权逐步扩大、立法数量不断增多,有些地方立法追求“大而全”,和上位法重复内容过多,实践效果也不够好。

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特别是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已成为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小切口”立法,无疑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

据了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始制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时,一开始仍然是沿袭传统的思路,分设了章节,内容“大而全”,其中包括了不少与上位法重复的内容和准用性条款,在经过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草案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够强。

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探索“小切口”立法,聚焦立法要解决的最主要的问题,突出重点,在草案三审时删去了照抄、重复和准用性条款,条文最后只剩下三十一条。但我们翻阅这三十一条,可以说能够感觉“条条管用”“条条不可或缺”。

例如,第十六条规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区(柜)存放,并有专用的称量器具。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购进、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等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简要、明了、有可操作性。

“小切口”立法虽然条款少,但却能做到“管用几条,制定几条”“几条有用就保留几条”,更能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性强,操作性也更强。与“大而全”的一些法规相比,不仅方便公民阅读和掌握,更方便管理部门执法,法规实施效果也会更好。

“小切口”只是强调条款少,结构简单,避免重复,但并非放弃“精细化”。相反,“小切口”立法由于聚焦点明确,因而往往更容易实现“大纵深”,更容易聚焦本地方特色问题,提出具有细化性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因而更容易实现立法的精准化,解决好国家立法解决通达民众、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后,地方立法数量“井喷”或许会成为一个趋势。“小切口”立法将有助于解决地方立法重复、特色不明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因而值得各地特别是新获得立法权的地方借鉴。

□恒顺(人大工作者)

编辑 孟然 校对 陆爱英

“两弹一星”元勋于敏逝世 北京新首钢大桥高塔合龙 预计9月建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