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规则不为功利"让路"

日期:01-17
CBA功利周琦

原标题:评论:规则不为功利"让路"

标题中的两个词,“规则”没歧义,不多说,说说“功利”。这里的“功利”,指的是以利益为行为准则的为人处世哲学。现实中说一个人“功利”,大致是说这个人,对自己“有用”的人,千方百计去接近,“有用”的事,挖空心思要办成;而“没用”或“用处”不大的人和事,就提不起啥兴趣。功利,每个人多少都会有点儿,但过分了就不好。其实,不光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机构都可能功利,而功利对规则的损害需要警惕。

想起说这个,是因为篮球运动员周琦。去年12月,NBA球队休斯顿火箭队宣布裁掉周琦,他暂时失业了。目前,经纪人正在积极联系,争取加盟其他NBA球队,但如果没有NBA球队肯给机会,回国打CBA,总比闲着好。已经有媒体开始猜测,他加盟哪支CBA球队的可能性更大。但前两天CBA全明星周末期间,中国篮协主席姚明表态:周琦无法参加本赛季CBA。姚明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海外球员在赛季中回归CBA,中国篮协实行了预注册制度,而周琦在本赛季没有预注册,因此注定无法回归。

没有预注册,这个赛季不能打球,这是规则。有规则,执行就是。之所以有人认为篮协可能“特事特办”,给周琦回归“开口子”,是因为早几年同样在NBA打不上球的易建联有过赛季中回归的先例。当时CBA召开了一个专门的会议,20家CBA俱乐部代表投票表决,易建联得以回归。但两人情况不同,第一,易建联回归时,常规赛刚打了一轮,而如今,常规赛接近尾声,周琦无论加盟哪支球队,都会改变争冠形势,对大多数征战了一个赛季却签不到周琦的球队,不公平。第二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易建联回归时,篮协尚没有预注册制度,现在有了。

“规则就是规则,这是我们必须要去遵守的一个点。当然规则是需要我们去调整的,但在调整之前,我们必须要遵守规则”,姚明对规则的理解以及坚守,令人称道。但从功利角度,将周琦回归的门彻底关上,是有“代价”的。今年的男篮世界杯,中国是东道主,周琦是中国队的核心球员之一。一名职业球员长期打不上正规比赛对状态的影响,恐怕没人比姚明更清楚。周琦的状态影响国家队最终成绩,影响篮协和姚主席的“政绩”,是有可能的。姚明没有讳言“这是我们最犹豫的一个地方”,但在规则和功利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哪怕重要如周琦,哪怕可能失去一些眼前成绩,规则也不能被突破,我们看到的结果令人欣慰。不妨设想下,如果篮协为周琦回归“特事特办”,或有助于周琦保持状态,但他中途加盟不仅导致今年联赛最终结果不公,“特事特办”也会对中国篮球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有些时候,遵守规则会失去一些利益,却能保证更大更长远利益的实现。

说到“功利”,想起一件长时间困惑自己的事儿。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有关关爱犯罪大学生的报道,各种帮教措施令人感动,法律规定限度内尽可能轻缓的处罚,更是体现了司法善意。我的困惑是,这样的举措和司法善意,是每个犯了罪的人都享有,都能感受,还是大学生独有?如果答案是前者,报道似应淡化“大学生”标签,不给公众以误导;如果是后者(媒体有过一些地方司法“优待”大学生的报道),区别对待的根据是什么呢?其中是否包含了“大学生对社会更‘有用’”的功利考量?我无意否定对特殊群体的关爱,但在规则(法律)明确的情况下,“因人而异”对规则可能的破坏,却需要警惕,尤其是区别对待带来“功利”的时候。

规则不为功利“让路”,应成为法治社会人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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