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中院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穿山甲信息公开案”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 实习生 王瑞琪)1月11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收到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关于穿山甲信息公开案的裁定。1月15日,绿发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份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南宁市中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的一审裁定,并指令西乡塘区法院继续审理。
据“绿发会”工作人员曹美娟介绍,此案最早追溯至2017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批3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并移交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疾检测中心进行救护,2个月后陆续发病和衰竭死亡。
“绿发会”先后于2017年8月22日及9月14日两次就该批穿山甲救助工作向广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但广西林业厅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政府信息。
2018年3月13日,“绿发会”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起诉广西林业厅,请求判决广西林业厅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违法,并判令其限期履行该职责。同年9月15日,西乡塘区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以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随后,“绿发会”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30日,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西乡塘区法院一审裁定,并指令其继续审理。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2018年8月6日,广西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相关携带高致病病毒的穿山甲冻体样本,正由中国军事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究,对方尚未出具检测报告,“待条件成熟,将主动予以公开”。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实习生 王瑞琪编辑 曹林华 张太凌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