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八年内三次酒驾 屡“醉”不改受严惩
正义网金华1月16日电(通讯员章赟)胡某在八年内三次酒驾被查,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1月10日,经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胡某平日酷爱喝酒,可谓是无酒不欢。曾于2011年和2013年前后两次因酒后驾车被查而吊销驾驶证,但他并未从中吸取教训。2018年12月某晚,胡某独自一人在家中吃饭,期间喝了三瓶酒。醉醺醺的他想去朋友家转转,不顾驾驶证被吊销,自恃车技过硬,驾车出门了。
行驶到浦江城区某路段时,胡某酒意发作,昏昏沉沉地将车停在了路中间,之后便在车内呼呼大睡。后经群众举报,民警来到现场,看到胡某已趴在方向盘上睡着,叫醒他后发现车内满是酒气。经检测,胡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高达315mg/100ml。
承办检察官认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依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