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沈阳代表团召开会议

日期:01-16
沈阳代表团会议

原标题: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沈阳代表团召开会议

1月15日下午,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沈阳代表团召开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主持会议,并传达省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精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政奎、市长姜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沈阳代表团全体代表要对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大会主题,严肃认真地履行好代表职责。要认真审议好各项报告,在分组审议时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要站在全省、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根据今年全省的重点工作、新时代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为不断开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局面创造有利条件。要严格落实会议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遵守大会纪律,严肃会风会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充分展现沈阳代表团的良好形象,为会议圆满成功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推选潘利国为沈阳代表团团长,马占春为副团长,并确定了小组召集人;酝酿了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将在预备会议上进行表决。

随后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沈阳代表团党员会议,成立了沈阳代表团临时党支部,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张雷为书记,姜有为、潘利国、马占春为副书记,邢鹏、李军(皇姑区委书记)、董峰、李军(苏家屯区委书记)、李晓航、周鹏举为委员。(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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