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四个突出”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同时要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督察,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和使用成效。”在维稳经费专项检查会上,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强调。
近年来,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政法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任务,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以“四个突出”为重点,通过紧盯问题抓整改,紧盯责任抓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
突出问题导向,破解“顽固症”。依据《区纪委区监委2018年监督工作要点》安排,立足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发现从严治党不利、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党建工作不规范等方面问题23项,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全过程,有效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对照区委第一、第二轮专项巡察中发现的十一类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及监督单位认真梳理、主动纠查、即知即改、未巡先改。
突出“少数关键”,把好“方向盘”。一方面,注重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各综合监督单位党政正职开展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提醒谈话161人次,推进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日常化、提醒谈话常态化。另一方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分别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5人次,强化廉洁履职意识。
突出日常监督,织密“监督网”。突出对重大节日的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通过OA办公系统、纪检工作群发布各类提醒信息40余条,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节假日期间对公务车使用情况开展实地抽查7次,运用大数据对30辆公务车ETC出行记录和15辆一般执法车辆GPS行驶轨迹进行重点检查。坚持列席综合监督单位涉及“三重一大”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工作建议57条,指导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监督科级干部提拔的审核过程,规范征求意见流程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书18份。
突出监督立项,划定“精准线”。按照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要求,结合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具体任务及职责,通过开展摸排调研“选题”、积极沟通对接“定题”、精心组织实施“做题”,选定两个监督项目,研究制定“一方案两清单”,明确监督项目的目的、基本情况,监督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进一步增强监督的计划性、规范性,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文/张璋 关琪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