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晓波任山西太原市副市长、代市长,耿彦波卸任
1月15日下午,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李晓波为太原市副市长,作出关于李晓波代理太原市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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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忠保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在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弓跃主持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补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书面听取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李晓波任职的议案。拟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举行联组会议对各项议题审议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表决,会议通过《关于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办法》《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票人名单》,补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会议决定任命李晓波为太原市副市长,作出关于李晓波代理太原市市长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李飞飞/微信公众号“山西头条”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