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加拿大人系惯犯 曾在加国两次因贩毒入狱

日期:01-15
死刑贩毒惯犯

原标题:被判死刑加拿大人系惯犯 曾在加国内两次因贩毒入狱

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因走私毒品罪14日被中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引发加拿大媒体关注。加媒披露称,谢伦伯格属于惯犯,其曾在2003年、2012年因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

据加拿大《环球邮报》1月14日报道,谢伦伯格2012年4月就曾因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罪名是以贩运为目的非法持有可卡因和海洛因等毒品,被判服刑16个月零12天。

不仅如此,他的犯罪记录还可追溯到2003年2月,当时谢伦伯格也曾因以贩运为目的而持有毒品被判入狱。

另据加拿大广播电视公司(CBC)14日报道,2012年,谢伦伯格在加拿大受审时,审理该案件的布朗法官曾对谢伦伯格说,希望其改过自新,“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出庭”。

加总理妄称中国“随意”作死刑判决 中国外交部:加方缺乏法治精神

针对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谈谢伦伯格案时宣称“中国随意作出死刑判决”,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华春莹1月1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加方的说法缺乏法治精神。

▲华春莹资料图

▲华春莹资料图

华春莹在记者会上应询表示,此话差矣。“我不知道加方有关人士讲这个话之前,有没有认真地读一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有没有认真地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

华春莹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十分具体和详尽,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中国同样对毒品犯罪严惩不贷。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有关人士的言论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延伸阅读

详情公布!被判死刑的加拿大籍毒贩都干了什么?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以下简称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经审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了新的犯罪事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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