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
省政协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以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为中心,以高层次办理协商为示范引领,把民主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狠抓质量提升,丰富协商合作,完善协商机制,推动政协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省政协常委会提高提案工作政治站位,主动争取省委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其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目标要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通过提案积极参政议政。
提高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省政协在加强提案工作业务培训、畅通知情明政渠道、强化选题引导的基础上,严格审查立案,坚持质量优先、不比提案数量,严守审查程序和标准,不搞凡提必立。探索提案承办单位参与提案复审新机制,有效提高了提案审查、交办的准确性。以提高服务质量助推提案质量提升,召开征集提案选题座谈会、提案选题评审会,形成提案备选目录,为住青全国政协委员提交高质量提案打下基础。
建立协调高效的提案办理协商运行机制。在坚持省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各专门委员会分工督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省政府副省长领衔办理政协提案新机制,发挥了高层示范作用。完善重点提案高层办理协商、热点提案集中办理协商、同类提案打包办理协商格局,7位省政协副主席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农牧产品品牌建设、支线航空交通、乡村振兴战略、环保公益诉讼、养老服务、枸杞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提案开展了20次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切实推动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解决。抓实跟踪督办,加强与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联系协作,重点解决提案“重答复、轻落实”和意见建议落实难等问题,坚持提案办理“回头看”,推动了承诺事项落实,提升了办理协商实效。
省政协修订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制定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提案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提案,实时跟踪了解提案办理进程,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莫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