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之四
都兰县香日德镇香盛村村委会原主任杨生录因套取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化隆回族自治县德恒隆乡黄吾具村党支部原书记马云良因优亲厚友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曲麻莱县扶贫开发局局长罗松格莱因履职不力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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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下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重点发力
护航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工作事涉民生,惠及的是基层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大局,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执纪执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严惩不贷。
省纪委监委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相继召开多次常委会和专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抓细监督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手段多样等实际情况,坚持党的领导、综合施治,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坚持分类推进、逐项推进,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先后建立健全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平台;形成了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和下访工作制度;建立了一套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实行直查直办、提级领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复查复核等机制;建立了推动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的市州、县区月直报和通报制度;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通报曝光制度,全年对33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04人次。
共处置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03件,处理117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0人,组织处理594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专项治理的震慑效应正在形成。
持续纠“四风”转作风
增强群众获得感
与腐败作斗争,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呼声出发,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处理5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9人,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与信任。为此,省纪委监委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一竿子”插到底,相继完成对全省8个市州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121件问题及问题线索,逐一下发了督办通知督查督办。
针对“四风”易发领域,开展旅游旺季作风建设专项监督,重点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接待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置问题43件。
针对个别省直单位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开展办公用房督查检查“回头看”,加强问题整改。
按照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署要求,协助省委召开推进会,制定《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党委主抓、纪委协助”的工作格局。
深挖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净化基层政治土壤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协作机制等措施,着力形成打伞除恶的工作合力。
先后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试行)》,建立了线索移送、同步办理和案件会商3项机制,推动与政法机关查办案件的深度融合。
对政法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不断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01件,立案查处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6人已移送司法机关。
严厉整治“微腐败”
“拿到这笔钱真的特别开心,拖了两年的生态管护员工资终于发到手了……”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村民素娜白玛接过被追回的21600元工资款时,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中之重,聚焦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挥霍浪费、受贿行贿等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严惩不贷,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
去年全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惠农等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151件,处理4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人次。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从2018年4月开始在全州开展了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微权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挖掘基层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基层的问题线索94件,初核了结55件,立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检察机关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