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行路上的“铁血丹心”
都说执行局的法官是一条条硬汉子,他们努力将白纸黑字的判决书“兑现”。他们用敏锐的目光和不停的脚步,寻找着一个个被执行人;但有时也会面对家徒四壁、债台高筑的被执行人,他们审慎处置,用忠诚和热情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当一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案件分到文水县法院执行法官张昌彪手中后,张法官立即了解案情经过,申请人李某乘坐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与被执行人马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腿部严重受伤。
申请人李某因这次交通事故,至今腿部仍有十余根钢钉固定,不能干体力活。而被执行人马某已经68岁了,年老多病,他的儿子因前几年一场事故导致脑部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儿媳与之离婚,留下了尚在幼年的小孙子。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马某的身上,他不仅要打工讨生活,还要照顾儿子和孙子,日子过得十分艰辛,他再三表示无法赔偿。
一边是等着用钱继续治疗的申请人,一边是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张法官虽然同情马某的遭遇,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保障,他深知,这种情况不适宜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但也不能放弃,如何才能让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纠纷呢?
面对这道难题,他决定先到村委会走一趟,希望得到村委会的帮助,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村干部了解到张法官的意图后,和张法官一道多次与马某长谈,还联系到马某的妹妹一起做沟通工作,通过张法官多次释法明义,马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表示虽然生活拮据,也必须做最大的努力赔偿,经多方筹措到2万元赔偿李某。而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经济困难的情况,机械按照程序办理达不到当事人预期的效果,甚至形成久拖不决的积案。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刚柔并济,必要时借助外力,多方配合开展执行工作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讯员 李美阳 张昌彪 成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