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5天小长假”,看上去很美
人民日报官微力挺“2.5天小长假”:2.5天休假呼之欲出,尽管尚未落地,但这种探索值得鼓励。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无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息,还是试行2.5天小长假,都应和民意,回归工作本质。奋进路上,劳逸结合,该加油时不硬熬,该休憩时不蛮干,就能更有活力,走得更远。(1月14日人民日报)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到“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这一消息令不少人振奋。2.5天小长假,就是将公民的带薪休假天数“化整为零”,每周休半天,加上双休,共计2.5天。总休假天数不超过带薪休假天数。
随手检索,我们可以发现“2.5天小长假”已经不是什么新概念了。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随后,河北、江西、重庆、广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其中就包含了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措施。
时间已经过去三年,“2.5天小长假”模式却仍然没有成为常态,而是仍然需要探索,很多地方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其实这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首先,“2.5天小长假”只是倡导,并非强制,那么推行中必定会有不少阻力,尤其在一些员工连年假都无法享受的企业,这个“小长假”也无非是望梅止渴罢了。其次,很难普遍推广,对于工作繁忙的单位和企业来说,繁重的工作量必定需要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也就注定使“2.5天小长假”只能成为部分工作悠闲的单位的福利,难以保证其普适性和公平性。
鼓励和倡导“2.5天小长假”,背后是刺激消费,事实也证明,这一举措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消费。2015年率先试行夏季“2.5天小长假”的长沙市宁乡旅游局和江西上饶市旅发委均表示,两天半小长假有效刺激了旅游消费市场,尤其是农家乐等新业态发展。但也有数据表明,过去几年内,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八成以上职工能够享受带薪休假,内资私营企业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比例却不足半数,到今天为止,多数小微私营企业仍然没有落实带薪休假,而我们很大一部分劳动者恰恰集中在民企。
有条件的,自然可以在保证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实施“2.5天小长假”,但既然是倡导性的,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很难迈入所有单位、企业的门槛。相较之下,与其让“2.5天小长假”成为纸面福利,不如严格依法执行好现有的带薪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都能享受到这一福利,而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的调整与落实。休假既是一项福利,那么就必须让既有福利先落到实处,否则难免总会让人感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本报评论员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