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山好水 打造宜人家园

日期:01-13
生态补偿新安江全省

原标题:保护好山好水 打造宜人家园

从求温饱到要环保,人们期盼生活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之中。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一年来,我省高站位推动环境保护,高质量推进污染防治,高水平深化环保改革,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生态制度为路径,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生态补偿制度等,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安徽篇章。

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

“我们这里自古就是靠江吃江。现在不行了,我的船不能再到长江里捞砂了。”东至县东流镇红叶村村民汪三元说。汪三元在长江当了10多年的水手,2015年买了一条800吨的采砂船,当上了船长。如今,船长上岸了。池州市实施保护生态环境“六治”行动,其中一项就是重拳治砂,禁止在长江非法采砂,汪三元的船长生涯结束了。专项行动中,池州市去年立案查处长江涉砂案件49起,罚没款193万元。

治理污染,为环境做减法。生态修复,则为环境做加法。在皖西北亳州城区,陵西湖是一片绵延数百亩的水域,曾一度被垃圾包围,成为黑臭水体。如今,清淤截污、生态修复之下,城市“明珠”被擦亮,大面积湿地滩涂恢复,形成丰富多样的水岸和滨水空间。

从淮北到江南,保护自然、修复生态,一幕幕场景生动上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一年来,我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

围绕保护“好山”,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在全省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五级“林长制”体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一区一域都有专人专管,全省各级共设立林长52122名,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围绕保护“好水”,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改革,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省级总河长,全省共设立河(湖)长52687名。

去年起,我省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列为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八百里皖江掀开了崭新的发展篇章。皖江城市在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岸线实施分级管控措施,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已完成4736家“散乱污”企业、54条黑臭水体整治。

在河长制、林长制推动下,我省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把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蓝天、“好水”多了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18年前11个月16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阜阳市由2017年同期全省倒数第三上升至全省第六。变化原因何在?当地投入近2000万元,在主城区建成投运了全省首套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324套各类微型监测设备分布在城区,能够及时发现污染来源及扩散趋势,实现靶向治理和精准预警预报。“一管四全”发力,即建立健全精准管理的监测体系,对大气污染治理实现全域范围、时空时间、管理责任、系统治理全覆盖,阜阳的蓝天多了。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年来,我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面打响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巢湖综合治理等七场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

保卫蓝天,我省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控”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原省环保厅从去年3月6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大督查,剑指影响PM2.5的行业、“散乱污”企业等。保卫碧水,我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就城镇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水源地污染、工业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做好“五治”等。保卫净土,我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管控环境风险等。

2018年是蓝天保卫战开局之年。监测数据显示,全省PM10年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2.1%,比2017年提高5.1个百分点,实现了“两降低一提高”。去年1月至10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1%,比2017年提高8.5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1.9%,比2017年下降0.9个百分点;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4.6%。

去年11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回头看”,转办件数量同比降三成。收到转办件后,我省各有关地市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立查立改,提升群众获得感。

把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作为重要保障,划定生态红线,推广“新安江模式”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去年6月底,省政府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33.32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原则上禁止开发。“为确保红线守得住,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我省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生态补偿,是让生态环境保护者或受害者得到补偿的制度设计。皖浙两省在新安江流域实施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通过两轮试点探索出“新安江模式”,新安江水质常年优于地表水Ⅱ类、接近Ⅰ类。“新安江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新安江模式”源于新安江,但不能限于新安江;源于水,但不能限于水。去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去年1月起,我省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补偿机制。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1月,全省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29亿元、生态补偿金2亿元。去年7月,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去年三季度,全省产生生态补偿资金1425.5万元。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发挥生态补偿机制经济杠杆作用,奖优罚劣,推动各地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记者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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