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材料不全 或可“先收后补”

日期:01-12
实施方案材料事项

原标题:企业材料不全 或可“先收后补”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方晴)民用建筑项目审批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审批不超过45个工作日,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审批不超过68个工作日;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材料不全能先“办事”……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力争将广东打造为全国“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地区之一。

在《实施方案》第一部分“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改革”中,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需办理的106项事项,分为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备案管理事项22项和需政府审批的事项84项。在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备案管理事项中,有8项为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强制性评估事项,由企业依照标准规范自行组织开展;有14项为实行备案管理事项,一律由企业网上告知,相关部门不得变相审批。

《实施方案》强调,广东将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次要申请材料不全且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事项,审批部门先行收件并开展审核评估工作,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作出审批决定,缩短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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