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城港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上思县统战部科员施善南在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以来,上思县统战部科员施善南没有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对帮扶工作不重视,行动不积极,经所在单位一再教育,仍无改善,且其没有按照要求入户采集数据、填写帮扶红蓝本手册等帮扶工作;工作纪律散漫。在日常的工作中,不遵守考勤制度,不按要求履行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统战部领导多次对施善南进行谈话教育,但其仍不正视自身错误,依然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等问题。2018年12月,施善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兴市民族事务局原局长梁喜齐、副主任科员施德瑞在产业项目扶持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2014年,梁喜齐、施德瑞在东兴市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扶持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审核报账资料、实地验收等职责,致使东兴市民族事务局超进度拨付给东兴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金银花种植产业项目共13.1563万元。2016年后该项目终止,导致超进度拨付的资金流失13.1563万元。2018年12月,梁喜齐、施德瑞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港口区财政局农业农财股原股长罗绍俊、农业局原副主任科员磨静岚、种子管理站干部朱俊菲等人履职不到位和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5年2月,港口区财政局农业农财股原股长罗绍俊、农业局原副主任科员磨静岚、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干部朱俊菲等人组成验收组对某合作社申报的项目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没有对该蔬菜大棚的面积进行测量,使实际面积为30亩的蔬菜大棚以50亩的面积顺利通过验收,致使该合作社获得政府补贴37.5万元,且在项目验收后,罗绍俊、磨静岚、朱俊菲各收受该合作社老板黄某某赠送的500元红包。2018年11月,罗绍俊、磨静岚、朱俊菲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防城区残联原理事长凌兆霖、防城区残联原综合股负责人徐锡锋在对“阳光助残扶贫”项目监管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至2017年,徐锡锋和凌兆霖到峒中镇检查某合作社“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和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等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期间,先后两次接受项目实施方安排的吃请和赠送的礼品。徐锡锋和凌兆霖在监督实施“阳光助残扶贫”项目过程中,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某种养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实施单位虚报套取项目资金,造成惠民资金损失。2018年12月,凌兆霖、徐锡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