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县法院受理陈某合等24人涉恶案件

日期:01-11
横县李甲横州镇

原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县法院受理陈某合等24人涉恶案件

1月10日,横县法院立案受理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合、陈某鉴等24人犯聚众斗殴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20日凌晨,被告人陈某合、陈某鉴、陈某贤等横县横州镇东郭村委洲村人在横县横州镇县城海南羊庄路段因琐事与李某等人发生冲突,从而引发双方互相斗殴,李某所驾驶的电动车被砸烂。李某的弟弟李甲(被害人)获知此事后,便在其微信朋友圈内扬言要铲洲村。陈某合获悉后,于同日上午在其组建的“洲村后生微信群”发信息说李甲要来铲洲村,群内成员纷纷表示要殴打李甲。李甲通过电话与陈某合约定见面,随后陈某合通过微信群通知大家到村口集中。同日13时许,被害人李甲携带一把砍刀到横县横州镇东郭村委办公楼前门路段。被告人陈某合、陈某鉴、陈某贤等28人(其中四人另案处理)均手戴白色手套,并持样式一致的砍刀(陈某拿木棍除外)到达约定地点后,持刀追砍李甲,其被追砍几十米远后受伤倒地。陈某合将李甲受伤情况电话告知医院,随后李甲被送至横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李甲全身多处刀伤,李甲肢体皮肤瘢痕累计长度达45cm以上,瘢痕累计长度达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合、陈某鉴、陈某贤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横县横州镇县城街道、横州镇东郭村委路段实施打架斗殴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24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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