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7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

日期:01-11
事项深圳市行政职权

原标题:广东将7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方晴)2017年,广东省政府决定将经济管理领域80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期限暂定1年。记者从昨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获悉,广东省政府根据评估论证和有关事项审批调整情况,决定将其中7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

记者查询发现,职权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包括高级中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审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

广东省政府要求广州、深圳市政府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上述事项的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实施工作及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实施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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