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开展“暖冬”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日期:01-10
法院暖冬陈少华

原标题:全省法院开展“暖冬”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有速度 有力度 有温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1月9日上午,福建法院“暖冬”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在省高院拉开帷幕。9时未到,一走进位于福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总指挥部,只见墙上挂着的7块大显示屏都已经启动,屏幕中,参与该次统一行动的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做执行行动前的准备,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整装待发。

总指挥部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执行现场的有:厦门中院与海沧法院协同执行厦昌公司系列案件,本案涉及债务近亿元;石狮法院将在拘留所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体教育会,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漳州龙文法院将对家庭困难且行动不便的申请人,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晋江法院联合晋江公安局针对一起纠葛长达十年的相邻权案件,现场执行强制搬离纠纷障碍物;福州仓山法院、邵武法院、明溪法院集中进行统一发放,领款人数达278人。

此次统一执行行动依法推进,秩序井然,进展顺利,有力度、有温度,彰显了福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也展现了福建法院执行干警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镜头一:5万元救助金 局长亲自送到病房

9点18分,执行指挥中心主画面切换到漳州第三医院。

龙文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来到第三医院一间病房中,只见一位病人静静躺在病床上,家属忙前忙后照顾着,病房内整洁安静。如果不是陈少华介绍,谁也想不到这家人面临多大的压力。

原来,该案申请执行人吴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并构成一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该起事故责任人张某应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张某向法院表示,他在支付前期的54万元赔偿款后,因生活窘迫已无力支付剩余款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但申请执行人家中有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两个幼年子女需要依靠申请执行人的妻子照顾,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打工赚取生活费,生活十分困难。因此,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给予司法救助,以减轻其家庭生活、医疗负担。根据吴某的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救助5万元。

直播画面中,陈少华细心地询问病人情况,不时安慰病人家属,希望他们能够面对现实,并鼓励他们要对治疗要抱有信心。接过救助金的家属们,激动地握住陈少华的手,忙不迭地道谢。

对吴某家属来说,这笔救助金就像冬日里的暖阳,温暖着全家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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