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执结举措有力 被执行人凌晨来还款
2019年1月5日凌晨2点,本是夜深人静的时分,而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梁伟东法官的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梁法官经过对双方当事人长达4个小时的居中调解,被执行人周某同意将案件执行标的28万元归还给申请人曾某。于是,申请人曾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陈某的这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执行人因需要资金经商,分多次向曾某借款合计人民币90万元。2014年12月25日,被执行人出具借条给曾某,确认借到曾某人民币90万元整。被执行人借款后,于2017年1月21日以转账的形式向曾某偿还人民币20万元,但余下本金70万元一直迟迟未归还,于是曾某只能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自2017年9月26日立案后,判决被执行人周某、陈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70万元以及支付相应利息。
由于被执行人周某、陈某收到判决结果后仍然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曾某只能向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责该案的梁法官经查银行、房地产、车管所,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并发布了限高令,先将银行协查到的520419元进行扣划后支付给申请人曾某,随后将被执行人所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万达广场的房屋一套依法进行查封并委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拟定于2019年1月5日进行拍卖。
基于法院执行力度如此强大,在被执行人周某接到自己的房子即将被拍卖的裁定书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于是在拍卖前一夜(1月4日)晚上22点,被执行人周某来到了玉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找到梁法官办公室,经过梁法官深夜里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长达4个小时的阐明法理,她对自己藐视法律的言行后悔不已,并当场归还了申请人曾某的借款本金余款及相应利息等费用共计28万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