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真的只罚2000元!这些被花总曝光的五星级酒店收到罚单了,这也叫罚?
摘要:这本该是一次向公众表明监管态度的好机会,相关卫生、旅游等主管部门为何不回应呢?
今天上午,深圳警方通报“花总”信息遭泄露案件调查进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泄露“花总”个人信息的某酒店经理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去年11月,自媒体人“花总”发布视频曝光国内多家五星级酒店的卫生乱象,引发巨大争议。而视频发布不到24小时,“花总”的个人信息即遭到泄露,甚至还被人威胁。
无独有偶,昨晚,酒店“卫生门”中上海7家涉事酒店的处罚结果出炉,每家酒店均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款2000元。算上去年11月南昌、北京对当地涉事酒店同样开出的多个2000元罚单。目前,“花总”举报的14家五星级酒店中,超过10家只需缴纳2000元罚款。
虽说“泄露个人信息”与“酒店卫生乱象”二者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有所差别,却并不影响舆论对于处罚结果的讨论——“花总”个人信息遭泄露,涉事酒店经理被行拘7天;“花总”耗费数年揭开的酒店行业潜规则,最后却以涉事酒店被罚2000元了事。横向对比,难免会让舆论大跌眼镜。毕竟,一天房费动辄需要数千元的五星级酒店,爆出如此丑闻后,所付出的代价却不过只是区区一天房费,这样的处罚难免有些“高举轻放”甚至“纵容”之嫌。
就有舆论提出质疑,如此“无关痛痒”的处罚与违法违规成本,是否很难让涉事酒店真正吸取教训,也难以避免类似事件继续发生?还有网友开玩笑称“2000后面少了个‘万’”。当然,在酒店卫生乱象屡教不改的背景下,这一建议获得不少支持。
这样的建议听起来很解气,现实中却很难实现。尽管舆论要求从重处罚的呼声相当高,但处罚措施依然要依法依规进行——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因此,涉事五星级酒店因卫生问题被罚款2000元,虽从情理上看让舆论有些难以接受,但从法理上看,这样的处罚并没有太大毛病。
不过,法理上没毛病,却不代表相关部门就可以将舆论的质疑视为无物。否则,当违法成本之低与收益之高不成比例时,让酒店行业“痛改前非”,恐怕也是痴心妄想。这并非酒店行业在卫生问题上首次被“抓包”。目前来看,虽屡屡被曝光,卫生问题并未真正引起酒店的重视——前不久,酒店行业又再曝“床单门”,把带血床单和普通被套混洗。
诚如相关部门负责人所言,处罚并非最终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给整个住宿行业一个警示。但对于“2000元罚款”,虽然“合法合规”却被舆论质疑,监管部门应该认识到背后的动因——我们虽常常呼吁监管部门不能“以罚代管”,但处罚多少或者如何处罚有时却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
更何况,2000元并不是对酒店卫生进行监管的终点,更不是处罚措施的“天花板”——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而这肯定比罚款更能打到酒店经营者的痛点。而“消费者保护条例”中亦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相关规定。
不过,从目前来看,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处罚方式,可能更多还只是停留在文件之中,鲜有监管部门祭出。还记得,去年11月,针对酒店“卫生门”,中消协曾呼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护短不怕丑,彻底调查,加强监管,对名不副实的星级饭店,该摘星的摘星,该降级的降级。这本该是一次向公众表明监管态度的好机会,相关卫生、旅游等主管部门为何不回应呢?
栏目主编:朱珉迕文字编辑:曹飞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笪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