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誉减值若改摊销 可对盲目并购有所约束
据媒体报道,截至1月7日,已有124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18年全年业绩预告,披露规模达到3成。近60家公司在全年业绩预告中提示,并购资产或存商誉减值迹象,预计会对当期业绩产生影响。
所谓商誉,是指企业在并购中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比如品牌价值、员工素质等,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换句话说,一家上市公司看好被收购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于是实行溢价收购,而溢价部分即为商誉的数值。
俗话说“无收购,不商誉”,商誉产生于外延并购中。多数上市公司奢望通过收购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来增厚自身主业或者实现转型,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热衷于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频繁,于是,在并购过程中,商誉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断增加,乃至成为企业报表中的一项重要资产。
商誉是把双刃剑,在给上市公司市值锦上添花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减值风险。商誉减值的最大风险就是“商誉”成“伤誉”,依赖外延式并购提升业绩蕴藏巨大风险,频繁并购积聚的商誉更像是达摩克利斯之剑,业绩地雷会在年报中踩响,极端情况下,商誉全部减值将吞噬上市公司利润。受伤害的不仅是投资者,上市公司本身的市场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虽说为避免商誉减值的弊端,会计准则中有两个重要的前提保证条件:一是尽可能将被并购企业或业务的无形资产辨识出来,并将其从商誉中分离出来,以减少商誉的体量;二是每年进行合理、有效、充分的商誉减值测试,挤出得不到经济实质支持的泡沫,以保持商誉的合理性和计量的稳健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鲜有哪家上市公司规规矩矩这样操作,倒是千方百计往商誉中注水,在并购信息披露中夸大其词。
鉴于此,财政部拟用商誉摊销代替商誉减值。1月4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官网披露,大部分咨询委员同意随着企业合并利益的消耗将外购商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这一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方法。不过,1月8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表说明称,商誉会计处理按现行要求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摊销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是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
若商誉减值改为摊销,意味着上市公司商誉以逐步分摊的形式代替一次性归零,可望熨平巨额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资产、损益变动带来的巨大冲击,将在一定程度上压缩利用巨额商誉减值调节损益的空间,这就极大地减轻了上市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从而降低商誉在年报中一次性“爆雷”的可能性。
同时,商誉摊销或影响A股并购逻辑,是对上市公司并购冲动情绪的一种抑制,可对盲目并购有约束,莫要再用盲目并购形成的溢价“肥皂泡”粉饰平日的业绩报表。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虽然并购重组的故事看上去很精彩,但一旦并购对象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想象或经营环境突然出现问题,并购对象就成了“烫手的山芋”,对原本业绩就很难看的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因此,笔者认为,顶层设计拟出台商誉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释放了对上市公司并购监管趋严的信号,上市公司应好自为之。
□蔡恩泽(财经评论人)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