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鼓楼区法检“两长”齐亮剑打击“拒执”不手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9日讯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该案由鼓楼区法院院长苏维海担任审判长,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出庭支持公诉。
2018年2月9日,被告人陈某与某公司股权转让案,由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应向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35万元。后被告人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终审裁定,确认该法律文书于2018年4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陈某明知其具有履行判决裁定义务,仍于2018年4月30日至9月期间,将其名下房产出售给他人,后将剩余的房款90多万元转移作为偿还其它并非法律规定应优先清偿之债务等使用,从而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的义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