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憬宏任最高法党组成员 曾“空降”天津高院院长

日期:01-09
腐败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

原标题:最高法高层有调整,高憬宏任党组成员

据最高法官网“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栏目最新信息显示,高憬宏已出任最高法党组成员。

此前,高憬宏任职天津市高院院长。

2019年1月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憬宏提出的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信息显示,包括刚刚履新的高憬宏,目前最高法领导班子共有16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张述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裴显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贺小荣

高憬宏出生于195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为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早年,高憬宏长期在最高法任职。1985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最高法工作,历任最高法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刑事处副处长、审判员(1996年确定为副局级职级)、审判委员会秘书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2003年确定为正局级职级)、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10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201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从书记员成长为副部级,高憬宏在最高法工作28年后,2013年“空降”天津任市高院院长,至本次重回最高法,履新党组成员。2017年3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从严治院正风肃纪”集中整治视频会议。

时任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和权力边界,针对司法改革后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预防司法腐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体系。要严抓“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3年10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高憬宏,曾撰文谈媒体环境下的司法裁判。高憬宏表示,公平正义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是构建司法公信与司法权威的核心。公平正义在个案中的实现,要求法官所作出的裁判具有“三性”,即:合法性、正当性、可接受性。“合法性”要求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正当性”要求法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以正当、合理为价值追求;“可接受性”要求法官所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诉讼参与人乃至社会公众的认同。要想实现公平正义,并且让公众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了实现,裁判的这“三性”缺一不可。

高憬宏简历

高憬宏,男,汉族,1959年8月生,辽宁凌源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5年后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处长、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秘书(副局级)。

2003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正局级)。

2005年7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2006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

2007年获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10年1月任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年10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4年1月—2019年1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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