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日期:01-08
新区哈尔滨专用章

原标题: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昨天,哈尔滨新区绿色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公司领到了盖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营业执照,成为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以来首家领到营业执照的企业,标志着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跨入新阶段。

作为我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承担着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任务,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首批将原分散在区直7个部门的业务关联度大、发生频率高的47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转、集中办理,并对省政府首批下放给哈尔滨新区的23项审批事项中的20项进行了承接。新区审批局通过推行“跨行业、跨部门”的职能重塑,实现了“一个部门承担多部门职责、一个岗位审批多岗位事项”,从而使新区的流程再造工作在“物理整合”基础上发生了“化学反应”。一年多来,新区审批局在商事登记审批上实现了“审核合一、即审即办”,在投资建设审批上实现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在社会事务审批上实现了“平行审批、证照同发”,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改善了营商环境,较好地实现了“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工作目标。

此次启用的新区“行政审批专用章”,将在审批局行使省、市下放事权、托管利民开发区事权和区直部门划转事权时使用,加盖对外发出的证照和文书,具有与事权原属机关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新区的企业和群众将真正享受到“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利,新区的行政服务效率将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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