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国有林区经营总面积超32万平方公里

日期:01-08
内蒙古林区森工

原标题:全国重点国有林区经营总面积超32万平方公里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3年多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和成效。”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月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说。

据介绍,我国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四川、云南9个省份,林区内共有138个木材采运企业。其中分布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3省份范围内的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内有5家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下辖87个森工企业局(林业局),现有林业职工34.8万人。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重点国有林区经营总面积32.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4%,森林覆盖率79.38%,森林蓄积25.99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100.54立方米。

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启动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在2014年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天然林停伐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标志着重点林区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的发展历史彻底结束,从此进入全面保护发展的新阶段。3年多来,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每年少消耗森林蓄积630万立方米。同时,我国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正逐渐完善,3年来累计督查督办案件2091起,处理违法违纪人员1795人。

李志宏告诉记者,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后,各森工企业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对外劳务输出等途径,对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同时,中央进一步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制定债务减免政策,扶持替代产业发展,安排棚户区改造16.9万户,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林区职工人均年收入由改革前2014年的2.64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3.74万元。

目前,森工企业政事企分开取得积极进展。内蒙古森工集团已经完成了全部社会职能的剥离。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公检法等职能的移交,剥离机构172个,涉及人员1.5万人,剩余社会职能的移交,正在按要求分步落实。龙江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电网、通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移交。同时,黑龙江省停止了森工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成立了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彻底实现森工企业政企分开,推进森工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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