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民政局完成2018年度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日期:01-07
民政局林周县

原标题:林周县民政局完成2018年度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为切实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老年人充分享受党和政府改革发展的成果。林周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以服务老人为宗旨,严格按照《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高龄老人健康养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政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按照提标扩面的原则,认真部署做好全县2018年度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核查统计工作,分年龄段进行了统计审核,确保统计准确,为补贴发放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

一是加大宣传,建立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安排部署,通过驻村工作队宣传、召开会议等形式把高龄补贴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同时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核对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卡等老人身份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为补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仔细复核,确保准确。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人认真登记,台账中的信息逐一复查核对,以避免重复、漏、错登记,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带来的温暖。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公正。通过入户核查等各种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的死亡、新增等动态信息。及时对新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及时重新调查核实,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严格实行“一卡通”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的发放,严格按照市县6:4分级承担的要求,实行“100周岁及以上老人3600元/人/年、90至99周岁老人2400元/人/年、80至89周岁老人1200元/人/年、70至79周岁老人600元/人/年”的标准。实行专款专用,由县民政局直接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一卡通”打卡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全额、准确。

据统计,全县2018年有7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补贴人数为3165人,其中70岁-79周岁老年人2201人, 80岁-89周岁以上的834人, 90岁-99周岁老年人94人, 100周岁以上的6人,通过银行代发,共落实高龄老人补贴资金25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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