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受2.4亿元的官员受审,其子与王三运之子有生意来往
1月4日财新网报道,近日,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原理事长雷志强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甘肃省庆阳市一审开庭。
庆阳市中级法院2018年12月18日在合水县法院开庭审理雷志强案。据起诉书指控,雷志强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汇票承兑、授信业务以及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及近亲属牟取利益,收受薛博仁等4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160.6833万元,另有8198.6058万元家庭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2017年4月,甘肃省纪委消息发布: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原副书记雷志强(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同年9月,雷志强被“双开”,2018年2月被庆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开履历显示,雷志强的仕途一直在甘肃,曾任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天水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05年8月调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此后12年一直在省联社任职,历任理事长、党委书记,直至被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雷志强落马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系统多人接连出事,当地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内银行涉及多起违规放贷问题。
此外,雷志强之子与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之子王畅有生意来往。雷志强案发后,其子也被抓。以王畅等为代表的某些“官二代”在当地金融市场上能量巨大,雷志强儿子的项目做得很大,传言其在甘肃金融界呼风唤雨,“一个电话就可以让银行一次性拿出4个亿,就像他自己开的银行一样。”
雷志强简历
雷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甘肃武山人,1991年11月入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会计师。
1978.10--1980.08甘肃省财贸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0.08--1990.06甘肃省天水地区财政处、天水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
1990.06--1992.12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2.12--1994.03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1994.03--1999.01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3.09--1995.11在兰州商学院财政专业专科学习;1993.09--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01--1999.06甘肃省天水市政府副市长
1999.06--2005.08甘肃省天水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1998.09--2000.06在财政部科研所财政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08--2007.06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06--2009.1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2009.11--2014.10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2014.10--2017.04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