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次通过物流运输毒品且数量巨大 一男子被判死缓
新京报快讯 据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2月31日,六盘水中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X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因数量巨大且多次运输,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张X为了获取高额报酬,多次在湖南省长沙市X物流网点接收从云南省通过物流方式运输的藏有毒品的货物并送至多地获得高额报酬。
2018年4月26日,公安民警在贵州省盘州市刘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对从云南驶来的物流货车进行检查,从车内8箱货物中查获毒品嫌疑物,随后恢复货物外包装,跟踪该物流车辆至运输目的地湖南省长沙市X物流网点。4月28日,公安民警在该物流网点抓获前来取货的被告人张X。经称量,8箱货物内藏匿的毒品嫌疑物净重为17.6千克,送检后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庭审中,被告人张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而运输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张X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X受他人指使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达17.6千克,数量特别巨大,且多次运输毒品,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性质及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查证属实,具有坦白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且其又系受他人指使运输毒品,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2018年12月31日,对被告人张X进行一审宣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张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毒品、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编辑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