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理州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近日,大理州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巍山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用于企业帮扶建档立卡户贷款资金调头问题。2017年9月,巍山县县长王利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庙街镇、永建镇、紫金乡3个乡镇从乡镇财政资金中借出5580万元,用于企业帮扶贷款资金调头。2018年,庙街镇、五印乡、马鞍山乡、永建镇、紫金乡5个乡镇经巍山县县长王利伟和常务副县长茶向金同意,从各自财政所专户共借出财政资金3655万元,用于企业帮扶贷款资金调头。2018年12月,巍山县县委书记常于忠受到书面诫勉问责;王利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茶向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巍山县财政局局长罗宝林等8名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巍山县五印乡党委书记米爱敏等6名责任人受到诫勉问责。巍山县委、县政府等13个单位受到书面检查问责。所借资金已于2018年11月全额归还。
2.永平县博南镇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永平县博南镇将曲硐清真美食街片区不符合条件的57户建房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范围,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68.04万元,用于清真美食街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混乱。2018年8月,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干部马克辉(原曲硐小城镇办常务副主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永平县卫计局局长陈古松(博南镇原副镇长)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博南镇政府工作人员杨占中(原曲硐小城镇办副主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8年10月,永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建峰(博南镇原镇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剑川县弥沙乡副乡长赵泽明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6年10月,剑川县财政局下达弥沙乡弥新村东彝自然村资金12万元用于扶持白术种植产业,按农户的种植面积每亩发放400元补助。2016年弥新村东彝自然村农户未种植白术,但2017年1月项目报账时,赵泽明作为分管项目的乡领导和弥新村挂钩包村组组长,在没有到户验收的情况下,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单》,致使12万元白术种植补助款被东彝村原小组长李秀林用虚假的农户补助花名册套取。2018年12月,赵泽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漾濞县苍山西镇副镇长茶辉平作风不实问题。茶辉平在担任苍山西镇副镇长并挂钩联系沙河村脱贫攻坚工作期间,作风懈怠、工作不实,对贫困村退出考核内容、标准等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业务要求掌握不够,了解不深;未按规定要求到村指导工作;对沙河村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不力,造成沙河村建档立卡户漏评、沙河村陈家村民小组未按贫困村退出标准建成村民活动场所等问题,沙河村和茶辉平本人在漾濞县和苍山西镇脱贫攻坚考核中的排名均在末位。2018年9月,茶辉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南涧县乐秋乡麻栗村委会干部侵吞危房改造资金问题。乐秋乡麻栗村委会原主任字永良、副主任兼文书杨增新、农科员字永春,共同侵吞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06万元。此外,字永良还单独侵吞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合计人民币1万元。2018年10月,字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增新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字永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宾川县宾居镇毗村清水河九组组长杨安定截留挪用低保户扶贫资金问题。杨安定任宾居镇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清水河九组组长期间,不认真落实农村低保评定政策,截留侵占低保户低保金3806元,将低保户低保金1373元错发给其他农户,挪用低保户其它资金3426元。2018年12月,杨安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