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因琐事泼邻居硝酸致6人受伤获刑10年

日期:01-03
人格障碍硝酸大爷

原标题:大爷因琐事泼邻居硝酸致6人受伤获刑10年

正义网武汉1月3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陂检宣)仅因一堆垃圾,大爷怒泼邻居硝酸,造成6人受伤,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对肇事大爷精神状况的核实,依法将其批捕并起诉,日前,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该大爷张某有期徒刑10年。

年近七旬的张某一直独居生活,因情绪不稳,喜怒无常,经常为生活中的小事与邻居们发生摩擦,楼上楼下都难以和平相处。2018年3月的一天,家住一楼的张某回家时发现家门口有一堆垃圾,便认为垃圾是楼上住户倒的,遂要求物业通知楼上住户进行清理。物业解释说是保洁人员在打扫时不小心遗留的,但张某完全不相信,认为物业不负责任,在“和稀泥”。

随后张某便上楼与其他住户争吵垃圾乱扔乱放之事。争吵过后,张某越想越气愤,回家后拿出存放在家中的硝酸,用水稀释后装入一喷壶内,逐层挨家挨户敲门泼洒,造成6人面部不同程度损伤,其中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二级。

黄陂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张某进行讯问,发现其精神状态有异,情绪起伏很大。讯问结束后,检察官联系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到,张某早年经历变故,从此常常觉得别人在背后嘲笑他,因此经常与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检察官遂要求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为:偏执型人格障碍。

“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人经常处于戒备和紧张状态中,容易歪曲理解他人的行为并产生敌意。尽管如此,他们仍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基于此,黄陂区检察院于2018年7月28日对张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9月29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该罪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同时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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