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01-03
中央八项规定琼山区三门坡

原标题:海口琼山: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日前,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山区三门坡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文俊把关不严致使三门坡学校教职工重复报销差旅补助问题。2016年,三门坡学校教职工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复报销出差补助共计5.642万元,陈文俊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陈文俊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问题。2018年12月,陈文俊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琼山区三门坡学校会计、报账员吴日平违规收受礼金和虚报差旅费用问题。2015年春节前后,为与吴日平搞好关系便于日后工程款结账,承揽三门坡学校多个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包工头王某先后两次送给吴日平共计1000元。2016年至2017年,吴日平虚报差旅费用共53次9540元。2018年11月,吴日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琼山区教育系统罗二平、符传雄等15人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罗二平等5人赴安徽省黄山市参加教学研讨会时,擅自延长参会时间、改变行程前往黄山旅游参观;2018年7月,符传雄、罗二平等11人赴新疆乌鲁木齐市参加培训,期间前往西白杨沟、天山等景点游玩,两次共违规公款报销旅游住宿费用11680元。2018年11月,符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罗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泽阳、王明军、唐辉明、王萍、陈玉诗、邢定明、秦天俊、吴坤爱、冯所连、黄庞、吴庆森、林世洲等1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小燕受到诫勉谈话问责。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琼山区水务局党组违规决策滥发补助问题。2016年6月,根据琼山区政府文件要求,区治水办从区水务局抽调2人、区环保局抽调1人工作,办公设在区水务局,陈在红兼任区治水办综合协调组组长。经区水务局局务会议决定,2016年7月从下属单位抽调在编在岗人员吴某宁等2名同志参加区治水办工作。同年9月,经区水务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同意,使用区治水办工作经费向吴某宁等3名抽调干部违规发放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补助63600元。区水务局党组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在红作为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治水办综合协调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区水务局党组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问责,陈在红受到诫勉谈话问责。违规发放的补助款已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有的违纪行为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

通报强调,2019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引导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琼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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