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161亿助19.55万户家庭圆安居梦
昨天从深圳公积金中心获悉,自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全面实施以来,深圳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161亿元,助19.55万户家庭圆安居梦。
据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全面实施以来,深圳公积金中心秉持“助圆安居梦,惠泽千万家”的使命,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在制度设计和服务方式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引领全国同行,既拼“深圳速度”,又讲“深圳质量”,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上千万缴存职工。
在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理念下,深圳构建了覆盖所有缴存职工、满足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的提取机制,实现了公积金“人人可提”: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5%用于租房,这样既可以支持职工提升租房支付能力,又能帮助职工长期积累住房储金;已购房职工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充分利用公积金提升基本住房消费能力;未办理租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其他提取业务的职工还可每月申请提取40%的月缴存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情形。另外,深圳针对因辞职离深、出国定居、失业退休等销户职工以及患大病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职工还设置了不用于住房消费的提取情形,最大程度地保障所有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优惠。
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深圳为所有缴存职工提供完善的公积金低息贷款服务,为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18日,已累计归集资金3065.57亿元,累计提取1492.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9.55万笔、发放资金1161.20亿元,支持职工购房184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