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

日期:01-03
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发改委

原标题:发改委: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王寅浩)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1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规范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时均不以取得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此外,《通知》也明确,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以下的医疗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据了解,长期以来,“审批从严”一直是政府管控社会办医的主要途径和法宝。就如同高考一样,通过严控入口,来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基于这一思想,为了把风险拒之门外,就设置了许多前置条件。但是对社会办医进行前置审批,一直被视为社会办医的“拦路虎”。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一直在清理社会办医不合理的前置审批,而且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据医信邦统计,2018年上半年已经有包括湖北、湖南、山西、福建、天津、浙江等近20省市发布促社会办医新政。涵盖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提供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保障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用来激发社会办医领域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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