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1月5日起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日期:01-02
燃油附加费航空旅客

原标题:深圳航空1月5日起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新京报讯(记者 王胜男)1月2日,深圳航空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告》称,自2019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通告称,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前出票完成的国内航线客票、出票日期在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前但在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后改期或签转外航乘机的客票,都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

图片来自深圳航空官方微博

自2018年6月至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经连续调整4次。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在2015年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的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司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2018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超过燃油附加费起征点,航空公司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每位成人收取10元。随着油价上涨,2018年10月,国内航线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至5859元/吨,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上涨至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上涨至30元。2018年11月,航空煤油出厂价达到6218元/吨,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上涨至50元/人。

经历三连涨后,2018年12月油价下滑,燃油附加费随之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2019年1月2日,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此前有数据显示2019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预计将会降至每吨4800元左右,此价格低于每吨5000元,即航司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

新京报记者 王胜男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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