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01-02
李国强罗亚中央八项规定

原标题:遵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近日,遵义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湄潭县鱼泉街道金桥村党支部书记黎显贵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7月22日,黎显贵在湄江街道湄江酒楼以其兄的名义为子女违规操办“升学酒”,借机敛财、收受礼金,共计4521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9日,黎显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赤水市葫市镇超限检测站稽查人员牟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2月,葫市镇超限检测站稽查人员牟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个体驾驶员“好处费”共计1500元。2018年11月8日,牟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桐梓县教育局设备站工作人员李国强、县实验幼儿园原园长罗亚、燎原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曾群违规公款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5月,桐梓县教育局安排李国强、罗亚、曾群到福建省福州市参加第72届中国教育设备展示会,要求参展人员于5月5日至6日报到,7日至9日上午参展。但李国强、罗亚、曾群三人于5月4日抵达福州市后,于5日至6日绕道厦门鼓浪屿、5月9日至10日绕道武夷山景区游玩,李国强、罗亚、曾群分别将在旅游景区住宿费用1140元、1033元、1017元在单位报销,李国强还用公款为其妻子报销往返的飞机燃油附加费100元,曾群多报销乘车费用60元。2018年7月,李国强、曾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亚(还涉及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4.余庆县松烟镇二龙村党支部书记柴仕勇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时任松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柴仕勇到县卫计局领取盖有县卫计局公章的空白接待函共计9份,并利用空白接待函在镇财政所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共计3070元。其中,超标准公务接待5次共计1390元;编造接待事项公款吃喝6次共计1680元。2018年8月,柴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遵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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