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入股洗浴中心:边批示严查边给涉黄店报信

日期:12-30
洗浴中心靖州县金海湾

原标题:湖南一县公安局长入股洗浴城还帮人脱罪,涉徇私枉法罪被起诉

潇湘晨报12月30日消息,一边批示严查,一边给涉黄酒店报信。在怀化查处的靖州县公安局相关民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中,涉及局长、副局长等人,影响极坏。

这几人年龄在30多岁至50多岁之间,多年从事公安行业,有侦查审讯的行家里手,有中层骨干,更涉及该局一把手,几乎涵盖了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个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洗浴中心,尽管多次被举报,仍然生意红火,洗浴中心法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批准逮捕后却突然翻供,承认自己“顶包”……随着调查深入,证据直指时任靖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靖州县公安局局长的杨某国。

日前,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一份关于杨某国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的起诉书在网上公开。起诉书显示,除了杨某国外,还有时任靖州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陈某、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尹某牵涉其中,均涉嫌徇私枉法罪被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杨某国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靖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消防、禁毒等工作。杨某国却与该局副局长一起,帮助一名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完成了“顶包”。

起诉书显示,2015年,储某甲、许某(均另案处理)筹备开办靖州县金海湾休闲酒店(亦称金海湾洗浴中心)。期间,储某甲分别邀约时任靖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靖州县公安局局长的杨某国和时任靖州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陈某入股。其后,杨某国与其妻子谢某在金海湾洗浴中心入股20万元,陈某入股20万元。

2016年1月,金海湾洗浴中心开始营业,主要经营休闲、足浴、按摩等服务,并专设C区提供卖淫等色情服务,酒店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为储某乙,但实际出资人、控制人是储某甲、许某等人。

洗浴中心开业后,生意红火。梳理发现,开业三个月后,杨某国夫妻与陈某均拿到了2万元红利,三个月后,又各拿了4万元红利。作为杨某国的妻子,尽管没有在洗浴中心工作,谢某还拿到了1万元“工资”。

起诉书显示,因长期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金海湾洗浴中心经营期间多次被群众举报,均未得到有力查处。

直到2016年9月28日,怀化市公安局指派麻阳县公安局对靖州县金海湾洗浴中心涉黄案进行查处,现场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之后该案交由靖州县公安局侦办。2016年9月29日,靖州县公安局对金海湾洗浴中心以介绍、容留卖淫罪立案侦查,但当时负责办理该案的恰好是副局长陈某。

公安局长入股涉黄场所

“偷梁换柱”帮嫌疑人“顶包”

2016年9月29日晚,储某甲来到杨某国家里,请求帮忙。杨某国向储某甲透露,店是被麻阳县公安局查封的,还将市领导的批示文件交给储某甲阅看。了解情况后,储某甲提出,找金海湾洗浴中心名义上的法人储某乙顶罪,当时杨某国让储某甲去找负责办案的陈某等人。

如何让每月只领取2000元挂名费,没有参与金海湾洗浴中心管理的挂名法人代表储某乙应对公安人员的讯问?经陈某同意后,尹某制作了讯问提纲并提供给储某甲,要储某甲预先做好回答内容,再让储某乙将讯问的内容记熟。为了以防万一,尹某亲自与储某乙会面,进行了一问一答的模拟问话。一切准备充足后,2016年10月9日,储某乙到靖州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供认自己是金海湾洗浴中心唯一的真实老板。

起诉书指控,为了进一步帮助储某甲、许某等人逃避处罚,陈某与杨某国商议将金海湾洗浴中心账本上的营业收入改小,在账本上也不要暴露许某是金海湾洗浴中心的老板。

此后,陈某手写了一张纸条交给了金海湾洗浴中心保安冯某,告诉他如何改账。随后,陈某安排尹某将扣押的金海湾洗浴中心的账本等财务资料交给冯某,冯某将账本资料交给储某甲,储某甲召集许某等人将账本改好后再退给尹某。当晚陈某又安排尹某与储某甲一起将真实的账本销毁。

2016年10月15日,靖州县公安局将储某乙以容留卖淫罪提请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20日,靖州县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储某乙批准逮捕。但当储某乙得知自己被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并且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推翻了之前的不实供述。

靖州县人民检察院认定储某乙的行为构成包庇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2017年6月2日决定对其不起诉。

违规取保候审后帮忙销毁证据

储某甲见“顶包”事情败露,再一次来到杨某国家,请求在他自首后能帮忙办理取保候审。

2016年11月5日,储某甲向靖州县公安局投案。杨某国授意陈某再帮储某甲一次,对储某甲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按杨某国的指示,陈某在专门研究对储某甲采取强制措施的局党委会议上提出对储某甲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办理取保候审的意见,杨某国在会上也表示同意。

2016年11月中旬的一天,储某甲为了感谢杨某国,给杨某国送了5万元。2017年春节前一天,储某甲为了让杨某国帮忙,又以拜年名义送给杨某国1万元。

储某甲投案后,为使许某及金海湾洗浴中心其他股东、管理人员免受刑事追究,他在供述中谎称自己是金海湾洗浴中心唯一的老板。储某甲谎称,洗浴中心的装修是许某请人搞的,之所以将POS机绑定许某的银行卡是为了偿还许某垫付的装修款等。

2016年圣诞节期间,陈某和尹某赴珠海找许某取证,许某撒了同样的谎。熟知内情的陈某、尹某明知二人说的假话,仍予以认可。

从珠海回靖州后,陈某和尹某发现从洗浴中心POS机转向许某的钱已超过所谓“欠款”的金额,为了使该问题得到“合理解释”,陈某和尹某在2017年元旦再次赴珠海找许某取证,陈某、尹某再次对许某的虚假陈述予以认可。

3人涉嫌徇私枉法被起诉

起诉书显示,至2017年4月,杨某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8万元。

检察院认为,杨某国、陈某、尹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查办靖州县金海湾洗浴中心相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徇私、徇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在共同徇私枉法犯罪中,被告人杨某国、陈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尹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杨某国系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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