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18〕84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应急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极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之雨雪冰冻、大雾团雾天气影响安全因素陡增,节日出行等相对集中,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安全生产等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各类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的行动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机制,强化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目标任务清单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全力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持续开展以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交通运输: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强力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及轨道车辆等重点交通工具监管,深化对车站、机场、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乘客安检,严防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强化预警预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夯实各方责任,确保全省“春运”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教育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中小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交通疏导和值勤巡查,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顺畅和师生出行安全。人员密集场所:要持续深化冬春火灾防控,严格落实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校园周边、“城中村”、群租房、老旧住宅、“多合一”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严格化工生产过程操作和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及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烟花爆竹:要加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从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运输、超量储存等行为,重点查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行为。煤矿:重点加强瓦斯、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治理,严厉打击瓦斯区域治理不达标、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自然发火防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行为。要加强对去产能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工煤矿的监管,落实“一对一”盯守。对存在深井冲击地压倾向性、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区域,要划定停止开采区或暂缓开采区。非煤矿山:要切实加强以防冻、防火灾、防中毒窒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露天矿山因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的,要坚决实行停工停产。停产矿井复产前要认真开展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贸行业:要继续深化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油气管线:要强化途径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后果区域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严肃查处管道周边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等行为,全面加强企业日常巡检维护和隐患治理,强化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切实维护管道、燃气设施安全。建筑施工:要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综合督查,加强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管控,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强化两节期间监管工作,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管理,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
两节期间,影响我省的寒潮及冷空气较为频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同时,加强巡查防守,严防各类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事故。持续加大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切实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备足应急保障物资。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全力救援,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置,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非在编人员值班等现象,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节日期间,对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查处。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市、省直管县安委会办公室及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于12月29日17时前将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安排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节日期间,每天下午17时前报送当天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并于2019年2月11日17时前,报送节日期间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纸质件传真至:0551-62999522,62999546;电子文档发至:ahajjzhc@163.com)。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